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,按财产的性质分为货币资金损失、坏账损失、存货损失、投资转让或清算损失、固定资产损失、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、无形资产损失和其他资产损失;按申报扣除程序分为自行申报扣除财产损失和经审批扣除财产损失。企业发生的各项需审批的财产损失应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一次报税务机关审批。其中经审批扣除财产损失需出具经审计的财产损失鉴证报告。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,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,不得提前或延后。
本所可为纳税人提供税前扣除财产损失鉴证,并出具鉴证报告。